写字风格
大学时代的计划,每个月要看4本书,那时定下的目标,熟读文史哲,这可是一个工科生定的目标。后来也确实做了,只是很多书,虽然借了,可是并没有读,原因很简单–读不懂。代表作品《恶之花》,我硬是读不出味道来。可是董桥散文集,就不一样了,虽然是老头写的,可是也是趣味横生。想了想,可能是文化差异。
基本上,只要听说是好书,都会借来一读,米兰昆德拉算是我以前的最爱了,特别是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》。高中时候,都读到心痛了。后来再有机会读他的其他书,却怎么也找不到那种味道。
不过大仲马的书,《基督山伯爵》和《三个火枪手》都让我读的大呼过瘾,看来也就是大块头的书籍更适合我,比看A片还过瘾。
然后,思绪就如开闸泄水般的泄了出来,一泻千里,不可收拾,就使劲的写,为了能够跟上我的思绪,我的笔头,就飞快的画,画着,画着,就画出我现在丑陋的字体来了。
自从打算不走这条路后,我就决定,让我的思绪和我那可恶的丑陋的字体一样,消失。于是,再也不想写东西了。
多少年后,翻开很多本写满自己丑陋字体的本子,读来,发现,曾经写的是那么的幼稚,那么的矫情,从没有形成自己的风格。这是悲哀,就如,一个美女躺在前面床上诱惑你,你却怎么也举不起来一样的悲哀。
也许,哥曾经写的不是文字,是矫情。
分类: 杂想随笔